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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协关于开展2021年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6/19 17:18:52 作者: 点击数:

各市科协团体会员:

为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不拘一格地举荐、支持和培养优秀青年科技后备人才,根据穗人才领字〔2020〕5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市科协决定启动2021年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青托”)项目申报与评选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项目由个人申请,市科协团体会员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32岁以下(1988年 6 月 30 日后出生)在广州地区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

3.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有培养计划。包括托举对象在两年内的主要规划与目标、资金使用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两年内对托举对象的培养目标等。

2.有培养导师。培养导师由相同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权威专家担任,对托举对象的学术成长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帮助托举对象制定规划和目标。

3.有工作基础。项目承担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其成长。

三、资助方式及金额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拟对每位“青托”项目入选者给予10万元市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每年5万元,连续支持两年。

四、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实施期限2年

五、申报限项

学会(含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等)、高职院校科协、企业科协每个单位各限推荐一人,本科院校科协每个单位各限推荐两名。

六、申报限制

1.已获得过“青托”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2.已获得过其他国家级、省级、市级同类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3.列入“信用广州”网站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严禁申报;

4.近3年内(2018-2020年)在科协申报项目评价结果为差的且3个月内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近2年内(2019-2020年)项目申报单位所有已立项的科协计划项目不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3个月的,不得申报;

七、申报程序、方式和要求

进入申报系统:http://xmgl.cnweike.cn/,按要求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材料

1.《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请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3.相关证明文件电子版(如身份证、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注: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点击项目“保存”后仅在“已保存项目”里显示,此时申报资料还可以修改。如需正式提交,要点击“提交”按钮。

(二)纸质申报材料(含PDF、WORD电子版)

网上提交的材料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签名盖章,提交2份纸质申报材料,同时将PDF、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53715244@qq.com)。

(三)申报要求

1.全面、真实填写申报书材料。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经查实后,将禁止项目申报单位和申请人五年内申报市科协各类计划项目,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销立项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并予通报。

2.形式审查内容:申报单位资质、项目名称、内容和申请资助金额是否符合申报指南要求;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明细和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符合资金供给的方向、范围;是否存在重复申报的情况;检查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是否一致,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漏盖章,项目实施单位与银行开户单位是否为同一单位。

3.项目获立项后,申报单位在2021年经费下拨前,签订项目合同,并提供正式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

4.安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项目资金要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和项目合同的约定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大额资金支付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同时,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时反馈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申报时间、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2020年8月7日下午5时

如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致电广州市科协信息中心,联系人:林智斌,联系电话:020-61106238、020-61106230。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以邮戳为准。

3.申报材料受理单位及地点

受理单位:广州市科技咨询中心

地址:广州市童心路西胜街42号2号楼附楼501室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