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7/20 19:12:56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加快企业品牌管理成熟度跃升,根据《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州市黄埔区第三方品牌认证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26年黄埔区品牌认证符合性评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合对象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服务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小微企业;
(二)希望通过黄埔品牌认证提升企业管理能力的成长型企事业单位;
(三)计划申报黄埔区卓越绩效评价和各级政府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
(三)使用注册商标或取得文字、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美术、摄影、电影作品版权(不含软件著作版权)等满24个月以上。其中,商标或版权所有者按照证书标注许可或登记日期起满24个月;授权使用者自授权备案之日起满24个月,授权使用的有效期应长于品牌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四)自申请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以来,未发生:
1.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
2.经营活动异常情况;
3.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投诉等失信情况,行政处罚、违法失信行为已完成信用修复的除外;
4.被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等重大违法行为;
5.作为被告,终审败诉的商标、品牌、专利、版权、产品服务等侵权案件;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评审原则
(一)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申报自愿、不收费原则;
(二)评审标准按照T/GZBZ 2.1-2024《品牌认证 第1部分:基本要求》、T/GZBZ 2.2-2024《品牌认证 第2部分:实施要求》、T/GZBZ 2.3-2024《品牌认证 第3部分:符合性评价要求》等执行。
四、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对照团体标准完成自评工作,并将相关资料(见附件1)及自评表(见附件2)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报送: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寄送或送达至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大道237号801房(广州开发区质量发展促进会),电子版材料(word版与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ddqda@126.com,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资格;
(二)申报单位按规定格式提交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应根据补正要求及时提交补正资料;
(三)根据申报单位提交材料,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进入现场团体标准符合性评价企业名单。申报单位应根据现场符合性评价通知要求,配合做好现场符合性评价工作,现场符合性评价周期在0.5天左右;
(四)现场符合性评价工作完成,区市场监管局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hp.gov.cn/)对通过符合性评价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期结束后,最终名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申报资助
区市场监管局将符合性评价结果反馈给认证机构,发现严重影响星级评价结果的,认证机构应及时作出撤销、调整或暂停处理,支持品牌诚信企业优先享受区内各项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市监规字〔2023〕1号),根据政策兑现通知和办事指南要求申请资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苗、肖婉莹
联系电话:13755025469、18819492818
联系邮箱:gddqda@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大道237号801房
附件:附件1:2026年黄埔品牌认证符合性评价工作(申请组织需提供资料清单).doc.doc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