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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开展花都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询价公告

时间:2019/9/10 18:06:48 作者: 点击数: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拟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初步计划聘请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诚邀具备相关服务资质的单位进行报价,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5个自然日(起止日期: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4日)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为促进花都区传统村落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我局拟开展花都区17条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花都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项目工期: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项目要求:将花都区17个传统村落整合编制保护发展规划,调查村落传统资源,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并制订保护管理规定,提出传统资源保护的措施。保护发展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传统村落档案。其中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的具体要求参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以每条村不高于10万元为原则,上限为170万元。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保护规划编制的工作经验。

(三)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五、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相关保护规划编制证明资料,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19年9月16日17 时30 分前提交到我局办公楼809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37736820;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附件:1、花都区17条传统村落名单

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9日

 

相关附件:

花都区17条传统村落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