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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实施方案(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6/1/15 17:55:20 作者: 点击数:

粤农农函〔2026〕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珠海市海洋发展局、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农计财发〔2023〕10号)和《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等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实施方案(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26年1月13日

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2025年)

根据中央及省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向现代设施农业,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加快用现代技术与先进设施装备武装农业,推进我省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按照“先付后贴、总额控制、据实核算、严防风险”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贷款贴息。现对贴息对象、贴息范围、贴息负面清单、贴息方式、贴息期限、贴息标准等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贴息对象。贴息对象为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除深圳市外)从事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改扩建以及因自然灾害受损急需恢复重建的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贴息范围。对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改扩建以及因自然灾害受损急需恢复重建的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贴息。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建设主体没有建设内容的日常经营周转性贷款利息支出以及存在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申报贴息对象、范围和贷款用途与规定不符等不纳入贴息范围。

贴息范围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设施种植方面。用于新建、改造或因灾重建设施大棚、集约化育苗(育秧)设施、水肥一体化设施、智能节水节肥设施、数字化技术装备,以及设施大棚内的其他辅助生产设施等方面的银行贷款利息。

2.设施畜牧方面。用于畜禽规模养殖场新建、因灾重建或改扩建项目的银行贷款利息,重点用于购置饲养、环境控制、粪污处理及配套环保处理、饲料加工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方面。

3.设施渔业方面。用于种苗生产、饲料加工、养殖(含养殖池塘改造、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工厂化养殖、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养殖工船和养殖围栏等深远海大型养殖设施及辅助船等养殖辅助设备、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改善渔业生产条件所必需的养殖业类设施生产建设、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因灾重建等方面的银行贷款利息。

4.冷链物流和烘干方面。用于建设提升或因灾重建农产品产地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包括产地预冷、清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物流配送等设施)、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重点县建设、烘干设施(包括粮食烘干机和配套的清洗机、皮带运输机、提升机、除尘系统以及烘干厂房等设施)等方面的银行贷款利息。

(三)贴息期限。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主体贷款的时间无限制规定,仅针对在2024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且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

(四)贴息标准。采取“双限”控制。

1.比例限制。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

2.金额限制。单个主体年度累计贴息资金规模不超过200万元。

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贴息金额计算方式为:贴息金额=单笔贷款实际付息对应的本金金额×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实际付息天数/365)。

(五)贴息总额控制。同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获得的财政资金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同一时间段的同笔贷款已获得其它的财政贴息,应扣除相应已获得的贴息额度及贴息比例,对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的部分,仍可以进行贴息。

(六)贴息方式。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即借款人应按规定先支付贷款利息,再凭贷款银行开具的利息支付清单及其他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按程序申请贴息。

(七)贴息负面清单。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范围:

1.申报贴息对象、范围和贷款用途与上述规定不符;

2.申请贴息的贷款来源于非广东省内银行机构的;

3.“借新还旧”及存在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

4.申报主体涉及安全整改、环保不达标、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事项;

5.提供虚假申报材料;

6.贷款资金使用证明资料不充分;

7.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程序

(一)主体申报。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申报主体在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平台-融资项目库(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apfp.agri.cn/#/home)注册账号,并录入申报材料信息;申报主体提交相关书面申报材料至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并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二)市县审核贴息资格及拨付资金。市级或市级授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在管理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同步审核书面申报材料,登记申报时间,开展贴息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要件齐全性以及合法合规性负责。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申报材料审查的,应在审核后向市级提交申请,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其进行复核(重点审查清单详见附件1)。经公示无异议(至少5天)等程序后,市级或县级财政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申报主体拨付贴息资金。

(三)市级报备贴息资料。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级财政部门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贷款贴息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贴息对象名单和贴息金额核定无异议后,于2026年2月12日前以正式函件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纸质件无需寄送。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市须统一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邮件要求

邮件标题统一为:“××市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料上报(2025年)”;

邮件附件为压缩包,文件名统一为:“××市申报材料(2025年).zip”。

2.压缩包目录结构

根目录必须包含:《01_市级正式函件扫描件.pdf》(各市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扫描件);《02_汇总表.xlsx》(即“××市贷款贴息对象及拨付金额核定汇总表”);《03_申报主体材料》文件夹(存放所有申报主体资料)。

3.申报主体文件

各主体材料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统一为: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报材料_主体名称.pdf;

材料顺序严格按《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排列:①申报表(附件2);②登记注册证照;③法律承诺书(附件3);④贷款合同及银行凭证;⑤资金使用说明及票据;⑥其他贷款贴息材料;⑦其他补充材料。

4.一致性要求

正式函件扫描件、汇总表和电子资料须保持内容一致;文件命名必须规范,不得出现“最终版”“修改稿”等随意命名。

5.发送邮箱及联系人

邮箱地址:nynct-jhcwc@gd.gov.cn;

联系人及电话:何少明,020-37289381;曾妮,020-37288063。

(四)省级复核清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第三方机构对市级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清算。对于复核后不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资金,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应及时督促贴息对象按程序退回贴息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作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将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到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将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地有关部门要在本部门信息网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公开项目申报要求、贴息范围和贴息标准等,鼓励并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申请贷款。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项目管理,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获得贷款贴息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施工质量进行把控与指导;要引导申报主体灵活用好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政策,通过“农担+贴息”政策进一步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建设。

(三)加强融资支持。强化政府投资与金融信贷投放联动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现代设施农业特点设立专属金融产品,出台优惠政策,创新抵质押模式,因地制宜给予信贷支持,合理提升融资效能。引导各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审贷,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期限、利率等,切实做到让利于民。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与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的沟通对接工作,充分利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的政策性职能和“双控”业务范围内的信贷担保服务。

(四)加强资金监管。各地要依托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平台-融资项目库,建立规范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将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承贷主体情况、贴息奖补金额等数据信息全部存档备查。强化监督约束,不定期对贴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违法违规情况,应及时督促贴息对象按程序退回贴息资金,并取消其以后年度申请贷款贴息资格,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失信记录。

(五)加强风险防范。实施地区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不得利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新增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坚决杜绝将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等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行为。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贷款资金真正用于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附件:1.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材料清单

2.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报表(模板)

3.申报主体法律承诺书

4.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对象及拨付金额核定汇总表

相关附件: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2025年)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