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2029年我厅政务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同时提高立项方案编制效率与水平,根据工作安排,拟开展政务信息化规划(2026—2029年)及厅政务信息化项目(2027年)立项方案编制咨询服务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26—2029年)及厅政务信息化项目(2027年)立项方案编制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编制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26—2029年)
编制完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26—2029年)》。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开展厅政务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研究,摸清我厅政务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二是梳理2026—2029年期间我厅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三是结合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提出未来3年我厅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主要任务和实施计划。
(二)编制厅政务信息化项目(2027年)立项方案
立项咨询服务主要是围绕项目立项开展的第三方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立项方案编制(含预算编制)、协助我厅开展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采购需求书编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项目相关咨询工作等。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属于服务项目,不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但采购过程中不排除中小企业,并将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价格评审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四)本咨询服务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申报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三)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团队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四)服务工作方案及费用报价。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的理解、项目服务方法措施等。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19.8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交通费、通讯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印刷费等,服务费用属于包干价。
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须含电子版,按照遴选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下午18:30。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达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话:020-83133415,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813室。
如对以上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或认为相关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在公告期满前一并反馈。
附件:
1.用户需求
2.遴选申报文件格式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