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4 17:34:00 作者: 点击数:
花府办规〔2025〕9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促进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花都区促进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空港委反映。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花都区促进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加快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充分发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航局关于促进航空货运设施发展的意见》(发改基础〔2020〕1319号)、《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民航发〔2024〕28号)、《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航空客运产业发展
鼓励基地航空客运企业(含基地分公司)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投放运力、开通加密航线、增加旅客运输量,在申报政策奖励、产业发展用地、属地化发展等方面给予保障。按航空客运企业进出港航班起降架次及旅客吞吐量给予达标奖励和增量奖励。年度进出港航班起降架次达1万架次、2万架次、3万架次的,或年度进出港旅客吞吐量达100万人次、200万人次、300万人次的,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奖励;年度进出港航班起降架次达3万架次或旅客吞吐量达300万人次以上且比上年度增幅10%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二、支持航空货运产业发展
鼓励基地航空货运企业(含基地分公司)或包机人依托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开通更多全货机航线,每新开通1条定期国际货运航线且运营满1年的给予50万元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航空维修及航空制造产业发展
支持航空维修及航空制造企业集聚发展,积极协助空侧产业用地保障,助力企业发展壮大。鼓励新设航空维修、航空制造企业及增资扩产,对实施技术改造或新增维修能力的航空维修企业,固定资产(不含土地费、信息系统费)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竣工验收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对航空制造企业(不含航空维修)年度产值首次达到4亿元、6亿元、8亿元,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的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3年。
四、支持机场运营服务及航空培训产业发展
对机场运营服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6亿元、8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3年。鼓励建设机场信息系统,推动机场数字化转型、智慧化运行,积极推动构建民航数字化新生态。对机场数字化建设运营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30%及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企业年新增营业收入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鼓励航空培训企业(或分公司)开展飞行模拟机培训业务,每新购置1台单价5000万元以上飞行模拟机且实际运营满1年,给予30万元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五、支持航空食品产业发展
对航空食品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4亿元、6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3年。当年营收已达标且未申请过此项奖励的企业等同于首次达到营收企业。已获较低奖励,但符合较高奖励条件的,仅奖励差额部分。
对首次进入广州市总部企业目录的航空食品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扶持资金。
六、支持保税创新业态发展
支持综合保税业态多元化发展,充分利用白云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土地资源,重点吸引航空金融、大宗商品贸易及高端制造项目落地。鼓励航空类企业在白云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内开展跨境电商、融资租赁、展示交易、保税维修等临空新经济业务,支持开展航空器材保税仓储、大宗商品保税交割等业务。推动更多本土优质特色产品纳入航空保税产业链。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针对保税业务的专属保险产品,完善智能化保税仓储设施建设。支持行业(商)协会在花都区举办或承办具有影响力的重大保税创新活动,包括金融创新论坛、大宗贸易展会等。
七、支持航空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建设
依托临空数智港、民航新质生产力产业园、国际时尚智港等临空重要发展平台,引入航空产业全产业链企业。支持机场周边城市更新,鼓励建设国际航空社区,针对航空产业人才需求,打造集住宅、公寓、商业等多元化业态为一体的国际化高端社区。
对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及花都区产业发展方向的航空产业重点项目,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土地市场评估价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且不得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土地出让最低价。
八、支持可持续航空燃料产业发展
支持可持续航空燃料产业集聚发展,强化相关产业保障,为科创研发型企业提供研发条件,协助企业申请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的科技补贴,有效衔接各类高校及研究院所科研资源,为成熟技术型企业提供配套用地及生产厂房。以绿色化、数字化、智慧化为总体导向,重点吸引一批科技含量高、技术水平强、市场前景好的优秀企业落地,并有效推动优秀企业上市主体、运营总部、研发中心等的快速聚集。
九、加强航空产业人才引育
将航空产业人才纳入花都区高层次人才评选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高端人才、花都高层次人才等,按照花都区相关人才政策在住房保障、创新创业、人才奖励、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奖励。
本措施适用于在花都区实际运营的航空运输企业、航空维修制造企业、航空培训企业等航空关联企业。本措施奖励、补贴资金的申领程序及要求由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管理委员会另行明确。
本措施在支持事项(包括奖励、补贴等)、适用条件和范围等方面若存在重叠,或与区内其他产业政策存在重复交叉或支持事项为同一类型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国家、省和市有支持政策的,叠加执行。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施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花都区促进航空货运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花府办规〔2023〕1号)同时废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5年10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