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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龙头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9/18 17:14:34 作者: 点击数: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龙头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越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农业企业:

为支持鼓励我市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穗农规字〔2023〕4号,下称《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农业龙头企业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3家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根据农业农村部最新公布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我市首次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3家企业,分别是广州市领航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岭南穗粮谷物股份有限公司。

(二)42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农农〔2025〕81号),我市首次被认定为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4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奖励标准

对首次获评国家重点、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由市财政按照《办法》标准给予奖励。

三、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的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奖励项目已上线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报奖励企业请于2025年9月30日—10月13日,登录“穗@i企-穗政通”平台线上申报(https://qyfw.gzonline.gov.cn/qyfw/policyService/bsznDetail?serviceCode=11440100MB2C9235X1344211704E000),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盖章件)扫描上传。线上申报完成后,无需线下重复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请申报主体自行留存。如申报主体无法开展线上申报的,可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5年10月13日前送至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5楼政策兑现综合受理窗口520—522号,并通知市农业农村局接收,以免遗漏。

(二)区级核实报送

1.审核。各区通过一体化平台(https://is.gzonline.gov.cn),对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料、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核实。逐一打印各企业申报材料中的《2024年度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汇总填报《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上表格均加盖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章。如有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可直接在纸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

2.报送。2025年10月14日前,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以上资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报送我局乡村产业处。

四、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项目审核与兑现

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奖励资金拟安排方案,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按程序完成公示、审批后,由我局将奖励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至相关申请单位。

附件:1.申报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的企业名单

2.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

3.申报指引

附件1-3.wps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7日

(联系人:蒋怡,电话:8639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