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政策 >> 文件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的通知

时间:2025/8/15 17:48:24 作者: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促进“标准化+”与我区各领域经济的深度融合,提升辖区产业标准化水平,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天市监规字〔2025〕1号),现开展2026年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全程网上申办,建议各单位在8月26日前完成申报资料的提交,避免因为补充材料提交不及时,影响本此申报)。如申报人递交申报资料后存在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应在收到信息补正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本次申报作废,申报人也可在申报时限内重新提交申报。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一)在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符合本办法所列使用范围和条件的,可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专项资金资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资助,已经资助的,予以追回:

1、通过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本专项资金的;

2、同一项目多头或重复申报本专项资金的;

3、同一项目的申报单位已申报或获得市级同类型标准化资金资助的;

4、同一项目已获得区级其他专项资金资助的;

5、申报单位和个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不符合本办法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三)同一项目只能有一个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三、申报项目范围

(一)标准制定修订项目

1、主导国际标准制定、修订;

2、主导国家标准制定、修订;

3、主导行业标准制定、修订;

4、主导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

(二)标准化组织项目

1、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工作的;

2、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

3、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

(三)标准化试点示范等项目

1、承担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或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按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的;

2、承担由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或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省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按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的;

3、承担国家标准验证点、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的(同一个国家标准验证点如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仅资助“承担单位”中排首位的单位;同一个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如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仅资助“承担单位及参与单位”中排首位的单位)。

(四)标准化研究项目

经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征集,承担天河区标准化研究项目(包括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相关项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等,按程序集体研究决策同意立项,按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的。

(五)标准化技术支撑项目

经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征集,承担标准化人才培育、推进标准国际化等技术支撑工作,相关项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等,按程序集体研究决策同意立项,按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的。

(六)标准化活动项目

经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征集,承办在天河区举办的重大国际性或全国性标准化活动,相关项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等,按程序集体研究决策同意立项,按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的。

(七)标准化贡献项目

1、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化高等教育奖、国际标准化组织劳伦斯奖、国际标准化组织杰出成就奖、ISO国际标准化青年专家奖、国际电工委员会开尔文勋爵奖、国际电工委员会托马斯•爱迪生奖、国际电工委员会1906奖、国际电工委员会青年专家称号的;

2、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并在主要完成单位中排名前五(同时符合资助条件的,仅资助排名位次最高者)、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其他类别奖项的。

四、申报要求及材料

申报需提交的基本材料:(1)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根据所申报项目选择对应申请表,上传Word版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PDF扫描件);(2)企业出具的项目绩效情况自评报告;(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提供)、法人登记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非企业单位提供);(4)本次项目征集期间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各类别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和材料如下:

(一)标准制定修订项目

申报要求:应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4日之间正式发布的标准。

申报材料:

1、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2、主导标准制定/修订的佐证材料,其中:

(1)主导国际标准项目制定、修订:提案被采纳为该标准核心内容的,需提供TC/S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出具的认定材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创新司发文或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提案审核表等作为佐证材料;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作为该标准工作组召集人或项目负责人的,提供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官网查询到的注册成员信息截图和链接,或决定项目负责人的会议报告等,同时提供该个人在该标准制定、修订期间在申报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等正式员工佐证材料。

(2)主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的单位为正式标准文本中排序处于前三位的起草单位,标准文本中没有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的发布或归口单位出具“制定修订标准排序”的证明。

(二)标准化组织项目

申报要求:应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4日之间批准成立的标准化组织(以批准成立的文件印发时间为准)。

申报材料:标准化组织获批成立的正式文件。

(三)标准化试点示范等项目

申报要求:应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4日之间通过终期验收的标准化试点示范;批准设立的国家标准验证点、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

申报材料:

1、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提供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的文件、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和项目终期验收评估报告等佐证材料;

2、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提供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省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的文件、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和项目终期验收评估报告等佐证材料;

3、国家标准验证点、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提供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国家标准验证点、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的文件。

(四)标准化研究项目

申报要求:应为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且在2023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4日之间通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评审验收的标准化研究项目。

申报材料:提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下达的立项文件(标准化研究项目任务书)、工作成果材料、评审验收意见等佐证材料。

(五)标准化技术支撑项目

申报要求:应为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且在2023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4日之间通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评审验收的标准化技术支撑项目。

申报材料:提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下达的立项文件、有效开展标准化技术支撑工作的材料、评审验收意见等佐证材料。

(六)标准化活动项目

申报要求:应为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且在2023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4日之间通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评审验收的标准化活动项目。

申报材料:提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下达的立项文件、活动有效开展的材料、项目经费决算明细清单等佐证材料。

(七)标准化贡献项目

申报要求:应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4日之间获奖的项目(以获奖文件、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申报材料:

1、获奖文件、证书;

2、申报标准项目奖资助的提供相关标准文本;申报个人所获奖项资助的提供该个人为申报单位正式员工的佐证材料。

五、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6MB2C8363X6444212505J000,433d093d31159b5b244ddcc14f282485)在线提交资助申报材料。

六、其他

申报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办法》和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或骗取专项资金。获得资助的申报单位和个人负责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应加强财务管理,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申报单位和个人应承诺所申报资金用于标准化相关工作,申报单位和个人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5年内停止其申报本专项资金资格。

业务咨询电话: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020-38839622。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37690264。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     

 (联系人:郑泽培、肖晓槟,联系电话020-3883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