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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关于优化融资结构 降低融资成本 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5/7/15 17:50:43 作者: 点击数:

穗南开国资发〔2025〕11号

关于优化融资结构 降低融资成本 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南沙区各职能部门、各银行保险机构,各地方金融机构: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进一步畅通融资渠道,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信贷投入,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加强政银信息共享,为银行提供快速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便捷渠道。依托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渠道,充分发挥信用信息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价值和作用,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银行防范信贷风险提供支持,促使银行对经营状况好的企业放心贷、大胆贷,促进企业融资发展。进一步深化广州信易贷、粤信融等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功能,提高银企对接效率,全力助企融资。

(二)推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促进普惠金融均衡发展。支持各金融机构持续推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细落实,将民营企业、小微外贸企业作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走访对接。联合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联和相关行业商(协)会深入开展调研摸排,积极对接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

(三)用足用好金融新政试点工具,推进民营科技产业整合升级与高质量发展。鼓励用足用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新政、‌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等新试点政策,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银行迅速制定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助力民营科技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完善产业链布局。指导金融机构制定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办法和管理制度,鼓励延长贷款期限、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鼓励将动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数据权益等纳入可质押知识产权范畴,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

二、强化政银风险共担机制,提升融资便利度,提高民营企业信贷获得性

(四)优化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加强市、区两级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合作联动,优化提升南沙区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及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合作金融机构范围,加强对民营企业贷款风险保障,对损失本金市、区两级叠加补偿比例最高提升至75%,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融资积极性。

(五)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科技赋能,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信用类融资产品,加强与发展改革和行业管理部门、工商联、商(协)会等的对接合作,制定针对性综合培育方案,提升民营企业的金融获得率。

(六)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无缝续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推进“无缝续贷”增量扩面,明确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可以申请续贷,综合采用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方式创新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资金需求,实现“应续尽续”,稳定企业融资预期。进一步发挥广州市信贷综合服务中心应急转贷机制作用,为企业续贷、转贷诉求提供政策咨询、申请、办理一站式服务,拓宽企业无还本续贷覆盖面,打通业务堵点,减轻民营企业融资负担。

(七)做实“纾困融资”长效工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提升精细化风险管控能力,构建分层分类的金融服务结构。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多方式、多预案帮扶企业化解风险、走出困境。加大民营企业债务处置工作力度。积极为正常经营还贷企业的过往历史征信记录进行信用修复。推动上市公司发展扶持基金助力企业走出困境、稳健发展。

三、推进对外开放,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

(八)创新服务贸易融资。鼓励区内各金融机构充分把握服务贸易企业“轻资产”特点,借鉴国际经验,在真实性审核的基础上,提供服务贸易金融产品服务,鼓励加大对出口贸易企业的融资支持。积极对接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借助平台在企业生产、交易、通关、退税等方面的信息优势,为更多小微外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九)完善外贸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外贸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业务创新,实现授信、放款、还款的灵活安排,适应外贸“单多量小、周转较快”的特点。结合企业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积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和覆盖面。鼓励银保双方深化互信合作、信息共享、系统对接,围绕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风险缓释作用和融资功能开展产品服务创新。

(十)完善金融综合服务,提供多样化风险对冲产品。鼓励各金融机构合理利用境内外市场资源,提供支付结算、融资融信、财务规划、风险管理、关税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外贸金融产品服务和外贸金融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内外贸、本外币、境内外业务融合发展,满足外贸企业国内生产组织需求。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创新风险对冲产品和服务,助力外贸企业管理市场风险。

四、畅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助力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十一)大力支持企业上市。深化落实“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的梯度培育机制,加强建设上市后备企业库。提高上市服务精准度,持续联合证监会、交易所、券商、律所等专业机构,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走访和调研座谈,开展培训指导、融资对接等,支持金融机构在南沙集聚发展,推动更多企业精准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十二)支持企业开展气候融资。鼓励企业注册使用粤港澳大湾区气候投融资平台,开设碳账户并依据《企业(项目)融资气候友好评价规范》开展气候友好型企业(项目)评价。支持金融机构对优秀气候友好型企业(项目)提供气候贷款、气候融担、气候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服务,并配套绿色审批通道和利率优惠等支持政策。鼓励辖内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与南沙气候投融资专营机构强化联系,共同创新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产品,进一步压减企业融资成本。

(十三)支持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调整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鼓励企业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

(十四)激发基金活力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等引领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通过链主企业牵引、投资机构带动,推动产业补短板强弱项,促进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集聚、转型升级。举办“南沙投融荟”系列活动,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关注、投资南沙产业,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五、强化特色金融服务,进一步丰富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十五)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积极引导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南沙重点产业支持力度,精准对接产业上下游中小微融资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多元化融资方案,助力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保理、担保机构与银行、创投等机构合作,形成多元化融资生态。鼓励企业开发线上融资平台,简化业务流程,支持保理企业开发“保理+供应链”综合服务,例如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票据等工具盘活企业资产。

(十六)发挥融资租赁功能优势。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双重功能,加快对接市场需求,以融资租赁设备价值为核心,灵活采用直租、回租、经营租赁等多种形式,促进设备“生产者”和“使用者”有机连接,满足制造业、工业、教育、医疗、农业等重点领域的设备更新改造需求,提供船舶、飞机、储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仪器设备、建筑工程等相关设备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加强与设备制造商的合作,加大设备租赁市场的渗透力度,支持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促进设备销售,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实现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

六、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十七)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金融支持政策宣传,加强宣导推介,提升政策实效。各金融机构要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定期收集报送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鲜活案例,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频率,扩大宣传范围,主动将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推送至民营企业。

特此通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增城监管支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