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关于2025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短信未答复单位相关事项的公告(第二批)
时间:2025/6/18 17:34:51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省人社厅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等国家、省文件规定,广州市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2024年1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0号,2025年4月18日印发),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主动服务与单位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其中主动服务模式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对省集中系统推送且信息齐全的数据进行审核,经单位短信确认领取的,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公示结束后进入划拨程序。
现存在部分单位(名单详见附件)未答复短信确认是否领取一次性扩岗补助,我局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请接受领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单位于2025年6月22日前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更新电话号码,后续留意更新电话号码的短信通知并按格式要求答复短信,确认是否领取!
2025年6月22日后未及时更新电话号码或未答复短信确认的,将审核不通过。需线下办理的可自行向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20-82397171。
附件下载:
附件1.未回复短信单位名单.xls
附件2.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程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