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6/16 17:56:15 作者: 点击数:
穗开经信规字〔2025〕5号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支持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支持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业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黄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6日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支持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速构建广州市“12218”和黄埔区“12136”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电子〔2023〕246号)精神,我区大力推动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助力广州建设“世界显示之都”,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一条 【推动产业能级全面跃升】紧抓广东省建设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试验区契机,强化省市区联动,发挥超高清显示面板制造优势,支持关键材料、核心设备、配套部件、整机制造等一批补链强链项目加速集聚。深化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企业服务,全力支持项目投资建设和投产达产,分阶段、分目标、分类别实行梯度式培育,加速传统企业标准化、数智化、绿色化转型,畅通产业交流和供需对接渠道,助力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企业筹建局、区行政审批局)
第二条 【强化重大平台技术支撑】发挥创新链对产业链的支撑作用,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形成“双螺旋结构”。依托“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国家新型显示技术创新中心”重大创新平台和龙头企业,加快突破印刷显示关键材料和工艺,支持喷墨打印设备、缺陷检测设备等新型显示制造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鼓励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积极提供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领域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维护、技术培训等支撑服务,对2025年度起年度技术服务收入达300万元以上的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最高按照技术服务收入的10%给予扶持,每个平台每年最高1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扶持不超过2个。(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条 【激发创新动力和活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加快提升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TFT-LCD)、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AMOLED)、次毫米/微米发光二极管(Mini/Micro-LED)、量子点发光二极管(QLED)、印刷显示、近眼显示、激光显示、超薄化透明显示、柔性显示、3D显示等技术,以及新型显示内容制作和生产等方面的技术创新能力。支持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企业开展产线关键材料和核心设备的国产化替代,加快原材料、国产设备的适配。(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四条 【强化产业配套能力】推进产业建圈强链,发挥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面板制造和终端的龙头作用,推动显示领域上游材料装备、中游核心部件及功能模组、下游应用企业规模效益不断取得新突破,形成全链条协作配套体系。对2025年度起连续两年实现高增长的优质配套企业,经综合评定后择优予以扶持,每个企业最高2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扶持不超过10个。(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五条 【开发开放应用场景】推动智能终端设备、超高清摄像机、超高清轻量化制播系统、音视频编解码系统等产品与人工智能、XR虚拟制作、元宇宙、数字人、裸眼3D、VR/AR、5G/6G等技术融合创新,打造一批在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出行、城市管理、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创新项目。对入选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领域应用场景创新项目的,最高按照项目建设所需终端设备和软件购置费用的10%给予扶持,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遴选不超过5个。(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六条 【提升先进产品供给】支持企业创新4K/8K电视、AR/VR、微投影、可穿戴、超高清摄录设备等显示产品形态,支持企业开发面向车载、商显、医疗、教育、电竞、影院LED、电子纸等领域的系统级解决方案,以及面向虚拟拍摄等创新应用的超高清大屏产品,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首台(套)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七条 【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支持新型超高清电视、柔性显示终端、超高清摄录设备、AR/VR智能可穿戴设备、Mini/Micro LED大屏等智能显示终端的规模化生产,提升品牌终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对2025年度起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或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增长率高于15%的品牌终端企业,经综合评价,给予终端企业当年产销两旺的品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多1个品牌,每年扶持企业数量不超过5个。(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八条 【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推进实施智能穿戴产业科创0租示范性特色产业园,鼓励特色产业园区为AR/VR智能穿戴科创企业提供一定比例免租或减租的产业空间,优化和提升产业营商环境。公开征集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对入选示范特色产业园区的,经综合评价,视园区方提供的租金让利程度、科创企业培育、产业集聚效应等情况给予每年不超过300万元扶持,政策有效期内扶持不超过2个。(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九条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瞄准国际前沿技术、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突出短板,做精做强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战略性产业集群。支持柔性印刷显示技术攻关,加快核心设备、关键材料国产化替代进程,打造印刷显示产业发展生态圈。全力支持填补国内空白、突破“卡脖子”技术、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超高清视频显示重大产业化项目在我区落地和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各招商部门)
第十条 【附则】本政策措施适用于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行业企业、机构或非法人组织等主体,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政策措施重点支持本区从事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领域上游材料装备、中游核心部件及功能模组、下游应用企业的生产制造企业或机构,显示装备维修、零部件清洗和检验检测等的生产性服务企业,以及从事内容制作、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务的视听企业。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符合本政策措施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本政策措施相关扶持奖励补贴的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数额,具体政策扶持兑现视当年度财政预算情况相应调整。因上级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调整导致本政策措施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本政策措施相应条款不再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