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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度重点“四上”企业和总部企业认定及扶持申报的公告

时间:2023/9/19 17:30:47 作者: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府办规〔2021〕1号,见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四上”企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规〔2021〕3号,见附件2)以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龙头企业培育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规〔2021〕4号,见附件3)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四上”企业和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我区登记和纳税的各类商事主体(不包括区属事业单位);认定年度上一年以来经营规范,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未受过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1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符合我区重点“四上”企业和总部企业惠企政策所规定的其他认定和扶持条件。

二、申报流程

申报重点“四上”企业和总部企业认定及相关扶持措施的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白云区重点“四上”认定及扶持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白云区总部企业认定及扶持(链接https://www.gdzwfw.gov.cn/),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并在申报系统线上提交申报材料,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三、申报时间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

四、政策咨询及联系单位

请各镇街(民科园)发动辖内企业积极申报,企业对惠企政策咨询可向所属镇街(民科园)致电咨询,详见最后《各镇街(民科园)联系表》(见附件4);也可向政策执行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咨询,联系人:陆伟文、徐子哲,电话:020-31217969。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府办规〔2021〕1号)

2.《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四上”企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规〔2021〕3号)

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龙头企业培育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规〔2021〕4号)

4.《各镇街(民科园)联系表》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度重点“四上”企业和总部企业认定及扶持申报的公告.pdf

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2: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四上”企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龙头企业培育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各镇街(民科园)联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