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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纳米产业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7/28 17:38:09 作者: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纳米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9〕32号,以下简称纳米十条)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纳米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科规字〔2020〕2号)及相关办事指南,按照政策兑现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纳米产业政策兑现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申请对象

申请单位应属于黄埔区纳米企业(机构)库在库单位,未入库的须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http://kxjs.hp.gov.cn/online/onlineServiceMenu),进入“在线申报-纳米产业-纳米科技企业(机构)入库”。按照入库申报指南申报入库,根据企业、研发机构、行业协会或联盟分三大类填写并提交材料(扫描上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入库申报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审核。

(二)兑现事项情况说明

本次开展的政策兑现工作涉及的事项:风险投资奖励、“纳米之星”总决赛获奖项目产业化奖励、纳米科技企业办公用房租用补贴、纳米科技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相关办事指南以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即原“区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网址:http://zcdx.gdd.gov.cn,下同)公布的指南为准。

二、事项发生时间要求

(一)申请纳米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奖励的单位,相关事项的发生时间须为2019年12月13日(含)之后至2022年12月12日,且符合政策、细则、指南相应要求。

(二)申请“纳米之星”总决赛获奖项目产业化奖励、纳米科技企业办公用房租用补贴、纳米科技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的,事项发生时间范围为政策有效期内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2日。

已经享受过我区相关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否则由此造成诚信惩戒等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事项预审:申报单位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于8月2日至8月11日提出政策兑现事项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受理地址:区“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四、联系和咨询方式

在申报过程中,如对申报要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一)联系方式:82118897,82111943,QQ工作群(纳米科技交流工作群750020696)。请申报企业加入QQ工作群,进行业务交流和咨询。

(二)如对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有疑问,请联系:兑现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联系邮箱:zcdx@gdd.gov.cn。

逾期未完成系统预审和申报、或者未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