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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纳米科技产业公共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4/24 17:15:41 作者: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以下简称IAB实施意见)已于2023年1月9日到期,《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纳米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9〕32号)(以下简称纳米十条)已于2022年12月12日到期,为有序做好政策有效期内兑现相关工作,根据对应的公共平台认定工作指南(以下简称认定指南),现组织开展以上政策涉及到的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纳米科技产业3类公共平台备案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备案申请流程

(一)登陆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网(网址:http://kxjs.hp.gov.cn/home,使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在线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纳米科技—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共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前往申报-备案申请”,按照要求完整填报资料。所有要求上传系统的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在系统中填写备案表并在提交后导出打印(如遇到网上申报系统问题,请联系:陈工,15627865053,QQ:953601294)。

(二)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同步将上传一体化服务系统的申请材料打印成纸质材料,备案申请表需系统导出打印,与申请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送达受理地址。

二、备案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及受理地点

(一)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科技产业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107A室),联系电话:82118897、82111943。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为政策执行期内最后一次备案,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备案,不再受理。

(二)通知发布前已提交网上申请的,无需再重复申请,但仍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三)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纳米科技产业公共平台申请条件详见对应的公共平台认定工作指南。

(四)公共平台认定分为备案评审和验收认定评审2个阶段,本通知为公共平台备案申请工作事项,公共平台验收认定工作另行通知。

四、业务主管部门及工作交流群

1.业务主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科技产业处。

2.工作交流QQ群:黄埔纳米科技企业群:750020696;黄埔人工智能企业群:25962357;黄埔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群:854924596。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