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3/7 18:01:44 作者: 点击数:
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办法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绿色(产品)认证)发放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扶持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顺德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获证时间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布信息为准,提交申请时,证书必须为持续有效状态。
二、2023年扶持资金安排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22〕1号)和2023年财政经费安排,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万元。如2022年绿色(产品)认证扶持资金申请金额超过年度人大批复预算金额,则在年度人大批复预算金额内按比例发放。
三、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均需提供纸质版材料(盖章)和通过网上系统进行申报。
(一)纸质材料及受理
1.填写《2023年度佛山市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绿色(产品)认证)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盖章;
2.提供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盖章;
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盖章;
4.提供与企业名称一致的银行开户信息(用于扶持资金拨付),一式三份盖章;
请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受理并初审,同时核对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对资料齐全且核对无误的申请提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二)网上系统申报及审查由申请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申报(网址:htpsp//fczj.foshan.gov.cn/#/home),通过关键字搜索“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绿色(产品)认证)”。系统操作如有疑问可联系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757-83282211)。网上申报后,由我局进行网上审核。
四、申请时间
本次扶持项目申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逾期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同时网上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工作安排
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本项工作,负责通知辖区内符合扶持条件的单位进行申请,受理辖区内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和进行形式审核,并于3月31日前将全部纸质材料和申请企业统计表(附件3)统一报送我局审核。最终审核结果将在佛山市扶持通及我局网站公示7天。
六、其他说明
(一)每家企业只能获得一次绿色(产品)认证资金扶持。
(二)绿色产品认证包括:
1.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太阳能热水系统、家具、绝热材料、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板)、纺织产品、木塑制品、纸和纸制品、塑料制品、洗涤用品等),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统一的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的认证制度,认证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明确的认证规则及评价依据开展的认证活动。
(三)受理企业法人单位申请材料,不受理企业分公司等非法人单位申请材料。
(四)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中,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名称、地址等信息)需与绿色(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完全一致。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陈小姐,22803290;
大良市场监督管理所:周小姐,29938672;
容桂市场监督管理所:李先生,28397866;
伦教市场监督管理所:李先生,27333202;
北滘市场监督管理所:廖先生,26332239;
勒流市场监督管理所:曾小姐,25537306;
陈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原先生,23832191;
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邓小姐,28331671;
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潘小姐,23881305;
杏坛市场监督管理所:黄先生,27388276;
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李小姐,25383660。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办法的通知
2.2023年度佛山市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绿色(产品)认证)申请表
3.申请企业统计表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