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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3/7 17:59:28 作者: 点击数:

天河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2023年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通知要求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申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天河区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区内企业申报截止时间

(一)系统受理时间:各申报单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0日,申报单位须于以上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各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4月12日17点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按要求提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区府2号楼617室(金融发展科,曾紫君,38622412),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说明

(一)对于已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企业提供佐证材料须包含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确保涉及认定标准的经营数据准确,不能使用财务报表代替审计报告作为相关经营数据的佐证材料。

(三)对于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第二批复核申请企业,请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171号,附件2)要求,同时提供相应材料(材料分开装订、报送)。

(四)企业申报材料(含申请书、真实性声明、合规经营承诺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合订成册,一式2份(于书脊处注明“广州市2023年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或“广州市2023年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及企业名称);申请书或复核申请书另外再单独装订4份。各份纸质申报材料都应与线上申报材料严格一致。

三、特别提醒

申报和复核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办法》标准,将进行通报。

链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http://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8825906.html

  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