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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增城区2022年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3/2 18:07:11 作者: 点击数:

增科工商信2023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稳外贸的相关工作要求,促进我区外贸稳定增长,现开展增城区2022年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事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在增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时间要求在2022年8月31日前。

(二)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质的企业。

(三)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为零。

二、支持时间

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

三、支持事项

(一)促进重点商品进口。梳理全区重点进口企业名单,点对点优化提升服务水平,鼓励企业扩大重点商品进口(“省四条”列出的重点进口商品品类,及2022年1-8月广州市进口额排名前20商品品类)。对2022年9-12月为增城区进口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予以奖励。企业实际商品进口额应与海关数据一致,不一致的以海关数据为准。

(二)推动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培育外贸增长新动能。对2022年9-12月为增城区跨境电商出口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企业实际跨境电商贸易出口额应与海关数据一致,不一致的以海关数据为准。

四、申报材料

(一)增城区2022年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事项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企业信用报告;

(五)申报承诺书;

(六)业务备案表;

(七)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账户确认书(此项单独提供,不与其他材料合并装订);

(八)区科工商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于3月1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430室,联系电话:82747719。

申报企业应按申报通知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申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六、其他

(一)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要求配合区科工商信局或由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审计、绩效评价工作。申报单位在资金申报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财政资金用途等违法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追回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符合本办法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核定奖励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截取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

(四)执行过程发生需要解释的情况,由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1增城区2022年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事项申请表.docx

附件2.增城区2022年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事项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3.2022年1-8月广州市进口额排名前20商品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