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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9 20:06:34 作者: 点击数: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广州地区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规〔2023〕1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现将各项统计调查内容及组织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项目

(一)国家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2.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3.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二)国家专项科技统计调查(相关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1. 火炬统计调查。

2. 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

3. 全国科普统计调查。

4. 海峡两岸科技交流统计调查。

5.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

二、统计调查范围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表统计范围: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 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调查表的统计范围:转制为企业有法人地位的研究机构。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表统计范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206)和财政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包括全市、市本级、全区、区本级,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206)用于R&D情况,包括市本级和区本级。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统计范围:经科技部批准,在报告期开始时结题满一年的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

三、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

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国家综合科技统计调查的统计培训、统计清单下发、调查数据审核、验收等具体统计业务工作。年报统计数据采集按地域所属原则,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的统计调查对象的数据采集等工作。

(二)实施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调查、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实行网上填报。填报单位访问中国科技统计网(www.sts.org.cn),下载安装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客户端网上填报或者通过登录https://kjtj.sts.org.cn/在线填报。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登录帐号为单位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9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上一年填报密码或者机构核定密码。

2.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科研机构主管单位应及时做好统计任务的通知和填报指导工作。

3. 调查过程中对调查数据及报表的管理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数据报送要求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023年3月12日前,基层单位网上填报、审核检查无误后打印报表,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中上传封面盖章件。

(二)地方财政科技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基层单位网上填报、审核检查无误后打印报表,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中上传封面盖章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基层单位网上填报、审核检查无误后打印报表,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中上传封面盖章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联系人:万浩文、董观就

电  话:13802889493、17801061334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联系人:董观就

电  话:17801061334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联系人:吕冬

电  话:17367296872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