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政策 >> 文件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加快直播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2/12/12 19:46:51 作者: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我区直播经济发展。现将2022年广州市白云区加快直播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加快直播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科工商信规字〔2021〕1号)

二、申报对象

在广州市白云区注册为独立法人机构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直播运营机构,包括直播平台、MCN机构、直播经纪公司、直播服务机构等服务业企业,开展直播销售且公共网络销售额占总销售额50%以上的批发零售企业。

三、申报奖励内容

《若干措施》共有5个奖励申报项目,企业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进行申报:

(一)直播企业升规纳统奖。

直播运营机构2020年纳入白云区“四上”企业库的,其2021年营业收入(销售额)增速不低于行业平均增速且年度纳税总额保持正增长的,除享受白云区相关“四上”企业扶持政策外,一次性再奖励10万元

(二)直播运营机构快速成长奖。

1.直播运营机构2020年以前入库,2021年营业收入(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0%以上,按照其对白云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4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直播运营机构2020年以前入库,2021年营业收入(销售额)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0%以上,按照其对白云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三)直播运营机构重点培育奖。

直播运营机构2020年以前入库,2021年营业收入(销售额)超过5亿元,且同比增长保持20%以上的可给予连续三年奖励;第一年按照其对白云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80%予以奖励,第二年按照其对白云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70%予以奖励,第三年按照其对白云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60%予以奖励,以上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

(四)直播平台培育扶持奖。

对2020年前设立或迁入白云区的大型直播平台企业,在白云区纳统后,2021年营业收入(销售额)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20亿元且增速保持正增长时,分别按照其对白云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80%、60%、5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

(五)直播经济育才引才奖。

在2020年前与白云区注册纳统的直播机构独家签约的网红主播个人,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按照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5%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申请材料

企业按不同申请项目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白云区直播运营机构企业扶持奖励补贴申请审批表》原件(盖企业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5.在“信用广东”网开具近一年以来的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版,网址http://credit.gd.gov.cn/IndexAction!getList.do)。

6.申请直播经济育才引才奖的申报主体必须是我区现存的“四上”企业,除以上1-5项材料,还需提供:

(1)网红主播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

(2)网红主播与白云区注册纳统的直播机构签订的独家合作协议。

(3)政府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在12月23日前,登录白云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11321092452W444211801D00401)进行网上申报,根据指南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如实填报申报信息,预审通过后将发送短信通知到申请人预留手机号。

(二)区科工商信局初审。区科工商信局在平台审核通过后,对企业所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的,通知经办人修改材料至符合要求后予以通过。并会相关单位共同核定企业的申请资格并核算企业的奖励金额总数。

(三)部门联合审核。初审后,将拟奖励企业名单及奖励金额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对企业申请资格和申请奖励金额进行复核。其中:区税务局负责与区科工商信局共同核对企业的纳税证明及奖励额度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经济发展贡献”参照《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府办规〔2021〕1号)要求,均以入库期口径计算,指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政府性收费以外的经济贡献。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核查企业自申请上一年以来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核查企业自申请上一年以来是否发生过违法违规事项,同一年度是否重复享受同类区财政补贴或奖励。

(四)上报区政府审定。部门联合复核后,将通过名单及拟奖励金额上报区政府审定。

(五)公示。区政府审核通过后,将拟奖励企业名单、金额,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责任单位重审查实,对于重审认定异议属实的企业根据规定另行处置。

(六)结果公开。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将拟奖励企业名单及金额向社会公布。

六、奖励资金拨付

(一)印发资金拨付通知,完成拨付。根据区政府审定扶持奖励方案,区财政局和区科工商信局联合印发资金拨付通知,区财政局将奖励资金按区国库管理制定规定程序拨付至企业。直播经济育才引才奖励资金由申报企业按规定自行拨付给相关主播。

(二)企业提交收款确认函。企业收到扶持奖励资金后,于7个工作日内提交收款确认函。

七、相关说明

(一)企业以集团公司名义申报的,只统计在白云区纳统的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销售额);若集团公司以子公司名义单独申报的,该集团公司在我区纳统的主营业务收入(或销售额)须为正增长。

(二)从财政资金使用角度考虑,我区每年给予每家企业资金奖励总和(包括育才引才奖)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对我区的经济贡献额。企业若同时满足同类型资金奖励补贴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选择最有利的一项,但不得重复获得奖励补贴。

(三)企业在享受政策支持过程中弄虚作假,拒绝配合资金绩效评价与检查,由政策制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按规定取消或收回资金,并录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其在我区申请各类资金支持资格5年。

(四)奖补资金由企业(直播经济育才引才奖除外)统筹使用,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直播运营机构奖励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领取直播企业奖励资金确认函.doc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