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2016年广州市创新标杆百家企业政策宣讲会

时间:2016/12/29 17:57:16 作者: 点击数:

2016年12月29日,我司代表参加了2016年广州市创新标杆百家企业政策宣讲会。该次宣讲会主要对广州创新标杆百家企业专项政策解读。

 

连续5年,每年遴选100“广州市创新标杆百家企业”

类别一:“高成长创新标杆”

企业在近3年内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创新活力足、成长速度快、管理水平高、盈利能力强、市场潜力大;

或至今已获得知名机构的大额风险投资, 且估值增长迅速(须满足增长率指标或获得投资两个条件之一); 所属行业是目前或未来的高成长性行业, 在细分行业占据国内领先地位;

整体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销售收入和利润呈稳定上升势头, 发展后劲足。

类别二:“技术创新标杆”

企业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全球开创性或国际领跑、并跑水平或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拥有一批以技术发明为主的专利;

能够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引领和带动行业发展能力强,创新影响力大;

建有研发能力较强的高水平研发机构,近3年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年均不低于5%

企业须建有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

类别三:“模式创新标杆”

企业具有创造性的商业理念,能发挥技术优势,在商业模式、组织模式、管理模式、服务模式等方面突破创新,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较强的示范、引领效应,品牌知名度、 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升迅速。

类别四:“平台型创新标杆”

企业主要营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园区、创意园区以及科技投融资平台等;

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入强度、平台内企业数量、孵化育成成果、科技投融资项目数及额度等在国内同类平台中居于領先地位, 具有鲜明创新运营特色, 行业影响力和产业带动作用显著;

类别一、类别二分别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类别三、类别四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

 

创新标杆百家企业申报程序

评审流程



创新标杆百家企业第一轮评审流程

创新标杆百家企业第二轮评审流程

入围权威第三方机构创新企业评选榜单的企业可以不受上述限制,直接进入第二轮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