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23 17:29:51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府〔2015〕13号)及其配套操作规程,我局征集了一批2016年白云区科技计划项目,经专家评审及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现将拟立项情况公示如下:
一、科技项目类
(一)资金支持类(含技术创新类、科普类、软科学类)
1.拟立项项目名单
(详见附件1)
2.资助标准
(1)技术创新类项目立项须专家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每项项目支持经费为20万元,且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及申请经费总额,同一单位立项不超过2项(含2项)。
(2)科普类项目立项须专家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每项项目支持经费为10万元,且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及申请经费总额,同一单位立项不超过1项。
(3)软科学类项目立项须专家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每项项目支持经费为10万元,且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及申请经费总额,同一单位立项不超过1项。
(二)资金自筹类
1.拟立项项目名单
(详见附件1)
2.资助标准
资金自筹类立项须专家评分达到75分及以上,同一单位立项数不设上限。
二、创新平台认定类
(一)拟认定项目名单
(详见附件2)
(二)资助标准
1.区众创空间认定项目立项须通过专家评审,每项予以20万元资助。
2.区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及建设项目立项须通过专家评审,每项予以20万元资助。
3.区电子商务平台认定项目立项须通过专家评审,按上一年度平台实际投资总额50%予以资助,支持额度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在我区纳税总额的50%且不超过20万元。
三、奖励补贴类
(一)拟奖励补贴项目名单
(详见附件3)
(二)资助标准
1.区创新创业大赛拟奖励2名一等奖,每家予以2万元奖励;4名二等奖,每家予以1.5万元奖励;6名三等奖,每家予以1万元奖励。
2.上级配套资助项目立项须通过专家评审,达到省级配套资助申报要求的项目每项予以4万元资助,达到市级配套资助申报要求的项目每项予以2万元资助。
3.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立项须通过专家评审,每项予以8万元资助。
4.省新型研发机构资助项目立项须通过专家评审,每项予以8万元资助。
5.博士后实践基地资助项目立项须通过专家评审,每项予以2万元资助。
6.在孵企业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补贴项目(对区孵化器)立项须通过专家评审,每项予以1万元资助。
7.区科技企业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补贴项目立项须通过专家评审,每项予以1万元资助。
公示时间从2016年11月23日起至11月29日止,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反映,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如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