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政策 >> 文件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16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通知

时间:2016/9/8 16:50:32 作者: 点击数:

一、申报条件

(一)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三)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四)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产品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五)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申报意义

(1)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重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已正式颁发,高新技术产品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

2)税收优惠:对列入《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税率及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办理退税。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对笔记本电脑、印刷电路等 97种HS8位编码的高新技术产品继续实行17%的出口退税率;而且企业在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基础上,仍可以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税前加计抵扣(150%)。

(3)提高企业竞争力:有了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后,能得到客户较高的认同,可以提高产品竞争力。

(4)部分地区更有经费支持。

 

三、申报时间

(1)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

(2)2016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只受理一批次。2016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工作采用“纸质材料+电子文件报送”的方式进行。

 

附件:

1.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
2.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
3.《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
4. 《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
5.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广东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通知》(PDF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