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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四上”企业和其他五千万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申报入库指南

时间:2022/11/15 17:41:33 作者: 点击数:

申报入库指南

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四上”规模标准但尚未纳入“四上”统计调查的法人单位,均应按审核要求及时申报入库。

申报资料上传时间

  2022年年度——2023年月度

  工业

申报范围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法人。

申报材料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带有税务部门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能看到税务局网址);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6.企业入口照片和生产现场照片;

7.新开业(投产)的工业企业还需提供发改委(或工信局)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或发改委(工信局)提供的建设性质为“新建”投资项目备案证;

8.“规下升规上”企业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表;

9.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10.战新企业需提交战新产品照片和战新产品信息表(PDF版和WORD版)。

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利润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为同一期别且可显示全年累计数,如为季度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利润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利润表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表销售额保持一致,且达到2000万,若有差异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说明材料;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需包含申报行业的主要业务活动,如不包含,需提供企业说明材料及商事主体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广州)截图;

4.现场图片要求:

(1)工厂大门照片中要有企业招牌名称和门牌号码;

(2)生产设备照片需为员工操作全景。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

申报范围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以下标准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

申报材料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带有税务部门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能看到税务局网址)。

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利润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为同一期别且可显示全年累计数,如为季度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利润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若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计税销售额不一致,需附申报企业说明;

4.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需提供补充材料;

5.若申报材料出现以下情况,需提供企业说明材料和商事主体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广州)截图: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

(2)申报企业名称中包含农业、合作社、供应链、科技、电子;

(3)申报行业代码为:5179(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5181(贸易代理)、5189(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5199(其他未列明批发业)和5267(机动车充电销售)。

  服务业

申报范围

本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达以下标准的服务业企业法人(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非企业法人)。 

申报材料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证许可证)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带有税务部门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能看到税务局网址);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

6.证明本单位主营业务为服务业的说明材料: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填写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填写格式为“名词+动词”或“动词+名词”的组合)。

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利润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为同一期别且可显示全年累计数,如为季度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利润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若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售额不一致,需附申报单位说明;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需包含申报行业的主要业务活动,如不包含,需要有单位说明材料及商事主体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广州)截图;

5.不能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建筑业

  (仅月度申报)  

申报范围

广州市内注册成立的具有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且主营业务为建筑业的建筑业企业法人。

申报材料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省、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经营范围首位为建筑业。

3.建筑业资质证书不得超过有效期,若超过需提供情况说明。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仅月度申报)

  

申报范围

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法人。

申报材料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若至申报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仍在办理,可提交说明材料;

3.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广州)经营范围前三项未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营”等字样,需提供有房地产开发相关税费为企业纳税主要税种的缴税凭证,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购地凭证;

4.未领取三证合一证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上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及社会诚信服务凭证;

5.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过期需提供申报单位说明。

  其他五千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仅月度申报)

  

申报范围

计划总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其他法人单位。

申报材料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审批核准备案文件、购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4.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基建、有安装工程的设备购置项目提交立项文件、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或施工合同、现场开工照片。

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开工照片须包括现场已动工实景,施工铭牌或显示项目相关信息的围墙、招牌等;

3.未领取三证合一证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上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及社会诚信服务凭证;

4.没有营业执照的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者三定方案)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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