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7 17:44:41 作者: 点击数: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南府〔2021〕63号),现开展2021年南海区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扶持奖励资金请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划拨对象
详见附件1。
二、资金划拨请款材料
详见附件2。
三、提交流程
(一)企业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入专题“2021年南海区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扶持奖励请款材料填报”,填写及核对基本信息后,打印申请表进行签名、填写联系方式日期、盖章、贴上收据,彩色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二)提交后,由区科技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将申请表及收据原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议企业通过快递方式报送,不接受到付。寄件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座102,收件人:冯小姐,86089186)。
(三)系统提交时间:12月6日-8日17:00前,逾期不受理。纸质件报送截止时间:12月10日17:00前。
四、其他事项
请各镇(街道)经促局协助通知辖区内企业按时登录系统进行填报。
五、联系方式
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冯小姐,86089186;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黄小姐,86334412。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南海区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扶持奖励资金请款工作的通知.zip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