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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度重点“四上”企业和总部企业认定及扶持申报的公告

时间:2021/9/28 17:41:49 作者: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府办规〔20211号,见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四上企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规〔20213号,见附件2)以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龙头企业培育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规〔20214号,见附件3)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重点四上企业和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白云区登记和纳税的各类商事主体(不包括区属事业单位);认定年度上一年以来经营规范,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未受过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1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符合白云区重点四上企业和总部企业惠企政策所规定的其他认定和扶持条件。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重点四上企业和总部企业认定及相关扶持措施的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白云区重点四上认定及扶持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白云区总部企业认定及扶持(链接:https://www.gdzwfw.gov.cn/),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并在申报系统线上提交申报材料,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015

(二)未达到重点四上企业和总部企业认定及扶持条件,但符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四上企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规〔20213号)第六条要求,白云区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达30万元以上的四上企业可申请享受以下扶持措施:

1.申请人才入户指标;

2.申请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指标;

3.申请发放人才绿卡;

4.申请发放云聚英才卡;

5.申请发放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卡;

6.政务服务绿色通道。

申请第(二)项扶持措施的,申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如实填报《2021年度四上企业扶持服务申报表》(见附件4),于20211015日前提交至企业所属镇街(民科园);各镇街(民科园)于20211018日前汇总后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局国民经济动员科(河田西路68号三楼)。

三、申报时间

2021929日至20211015

四、政策咨询及联系单位

企业对惠企政策咨询可向所属镇街(民科园)致电咨询,详见最后《各镇街(民科园)联系表》(见附件5);也可向政策执行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咨询,联系人:李嘉琪、孔国强,电话:020-86365239020-31217969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附件2.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四上企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龙头企业培育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4.2021年度四上企业扶持服务申报表

附件5.各镇街(民科园)联系表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