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9 17:33:32 作者: 点击数: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办〔2017〕11号)和《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三经科发〔2014〕3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年度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称“区工程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三经科发〔2014〕37号)规定,符合区工程中心认定条件的依托单位,均可提出申请组建区工程中心,同一行业或领域可设立多个区工程中心,同一企业根据主营业务方向限建立一个区工程中心。区工程中心命名统一为:“佛山市三水区+核心技术领域+企业简称(企业类工程中心须标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各申报企业需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fsfczj.foshan.gov.cn/#/home),录入并提交《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提交专利、成果、项目、研发场所及设备照片和研发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等佐证材料,由单位管理员、镇(街道)经发办、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二)书面材料报送。项目通过区经科局网上审核后,申请单位打印纸质材料一份,装订成册,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所在镇(街道)经发办,由镇(街道)经发办汇总后于11月12日(星期四)前报送区经科局驻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21号窗(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收件人:吴英常,联系电话:87755687)。
(三)确定组建名单。区经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实地核查,确定区工程中心组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予以认定。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20日(星期二)至11月6日(星期五),各镇(街道)经发办须在11月9日(星期一)17时前将申报项目网上推送到区经科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诉与监督
申报单位对本项申报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57-87755928,来信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7室。
附件:
3: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三经科发[2014]37号).pdf
4.《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rar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