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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9/9 17:19:59 作者: 点击数:

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创新能力及创新环境,集中优质资源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瞪羚企业认定扶持办法》(穗埔府规〔2018〕8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瞪羚企业申报及遴选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范围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二)产业领域符合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含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移动互联网)、生物与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二、选择条件

瞪羚企业及瞪羚培育企业主要以企业规模及成长速度指标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

营业收入数据以企业提供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当申报企业拥有子公司时,以本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不含子公司数据);如无特别说明,“收入”皆指“营业收入”,以人民币计。

(一)申报瞪羚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条件1: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 2017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2017-2019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2019年正增长;

条件2: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2019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5亿元(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2019年正增长;

条件3: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0年1月1日之后,2019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2019年正增长。

(二)申报瞪羚培育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条件1: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2017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2017-2019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2019年正增长;

条件2: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则2019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达到50%,且2018年度营业收入不得为0。

三、申报和遴选认定程序

请相关企业按照以下流程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一)网上申报

2020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申报企业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http://kxjs.hp.gov.cn---在线申报--瞪羚企业申报--填写《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表》。企业填报数据要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一致,所填指标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注意科技一体化系统共用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账号,若企业首次申报需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按系统提示注册账号用于登录一体化系统(已注册的忽略此步骤)。

(二)提交纸质材料

2020年9月22日至11月6日,完成网上申报的企业即可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表》。企业务必在11月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递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统一要求

企业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需要制作封面和目录,双面打印,无线胶装

封面标题“2020年度瞪羚企业申报书”,封面内容包括申报企业类型(瞪羚或瞪羚培育)、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封面、承诺书和《瞪羚企业申报表》第二部分“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为方便查档,制作书脊,并注明“2020年度瞪羚申报+企业简称”。

1)承诺函(原件,一体化系统处室经办人审核通过后导出水印版);

2)瞪羚企业申报表(原件,同承诺函导出);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高新技术企业(高企)资质证明材料:

①2018年、2019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除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需提供已申请认定2020年度高企的情况说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在瞪羚名单公示前必须补充高企认定证明材料(广东省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拟认定名单公示文件、名单首页及企业名称所在页)(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③今年首次申请高企认定的企业,需提供已申请2020年度高企认定的情况说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在瞪羚名单公示前必须补充高企认定证明材料(广东省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拟认定名单公示文件、名单首页及企业名称所在页)(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2017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核原件)

6)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核原件)

7)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核原件)

备注:年度审计报告需包含报备页,无报备页可视为无效申报材料。同时审核组将在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进行报备查询,验证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8)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①企业2019年度营业收入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1000万元)的,需提供入统证明材料: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盖章确认,表明企业已入统。

②企业2019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规模以上或者达到规模以上但尚未办理入统手续的企业,需要在《查看法人单位表》(由区科技创新局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企业确认)上盖章确认;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确认。

备注:申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入统条件而尚未入统,需提供情况说明解释未入统原因。已迁至我区但尚未完成统计关系迁移的企业需提供现有一套表材料及情况说明,迁区企业必须在本次瞪羚申报审核结束前完成统计关系迁移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2.纸质材料特殊要求(对适用企业)

若企业申报瞪羚培育企业,且适用对应申报条件:“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2019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达到50%”的,可不提供2017年度审计报告。

3.提交纸质材料方式

1)提交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提交地点: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广州开发区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3栋503室)。

(三)名单审定

由区科技局组织进行材料审核,按照认定办法和申报要求进行筛选,形成拟认定瞪羚企业和培育企业名单。

(四)对外公示

将审定后的企业名单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网站(www.h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正式发布

无异议后的名单正式对外公开发布。

四、联系方式

(一)对申报要求或申报材料有疑问,请联系区科技局高新技术处,联系电话:82111751、82118225。区科技局举报电话:82118676,投诉邮箱:jc@gdd.gov.cn

(二)对网上申报系统有疑问,请致电技术支持电话:欧工,13148900669,QQ:953601294。

(三)对纸质材料有疑问,请联系长城所李丽梅,联系电话:28065410。

(四)请尚未加入区瞪羚工作QQ群的申报企业实名加入:奔跑吧瞪羚2群(1004564930),进行业务交流和咨询。区科技局计划在申报正式启动后组织召开瞪羚申报专题宣讲会,有关通知将同步发布到瞪羚工作群。

附件:2020年度瞪羚企业申报流程和时间节点安排.docx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9日